关于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钢轮毂启动反倾销复审调查事

发布日期:2024-11-14 14:13:36来源:驻阿根廷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作者:
2024年11月13日,我处收到阿根廷经济部工业和贸易国务秘书处不公平竞争局照会,通告阿方根据该部2024年11月8日第1178/2024号决议,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钢轮毂启动反倾销复审调查。

2024年11月13日,我处收到阿根廷经济部工业和贸易国务秘书处不公平竞争局照会,通告阿方根据该部2024年11月8日第1178/2024号决议,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钢轮毂启动反倾销复审调查。案件调查期间,暂不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照会指出,希望中国政府协助确认并通告有关涉案中国企业,转交调查问卷,并提供应诉企业名单。涉案企业应于收到问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问卷提交至阿方。相关利益方可于2025年1月21日前提交案件相关资料。有关资料和答卷应由阿国家注册翻译员译为西班牙语,并由阿驻华使领馆认证或办理海牙认证。参与调查的相关利益方还应随材料附上证明其签字权资格的认证文件。

涉案产品名称:用于公共汽车、卡车、拖车和半挂车,公称直径大于等于444.5毫米(17.5英寸)但不超过622.33(24.5英寸)毫米、公称厚度大于等于152.4毫米(6英寸)的钢制轮毂;涉案产品西文:Ruedas de acero, de diámetro nominal superior o igual a 444,5 mm (17,5”), pero inferior o igual a 622,33 mm (24,5”) y ancho nominal superior o igual a 152,4 mm (6”), de los tipos utilizados en autobuses, camiones, remolques y semi-remolques;涉案产品南共市海关编码:8708.70.90和8716.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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