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及利亚新车特许经销规定简介
在获得正式许可第一年后,特许经销商须在28个省设立网点。经销商须有足够的原厂生产的零配件储备。
近期,阿尔及利亚76号官方公报刊登第22-383号行政法令,颁布新车进口特许经销规定。
汽车经销商须先与汽车制造商签署特许经营合同,然后才能开展以汽车再销售为目的的车辆进口业务。特许经销商只能与一家汽车制造商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申请者需要获得“预先授权”,预先授权有效期为12个月。获得预先授权后,申请者开始投资。“获得正式许可”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条件。工业部长颁发正式许可证书,5年更新一次。
特许经销商须具备相应的设施,包括展示厅、售后服务部门、仓储设施,配备有专业资格或经验的员工。在获得正式许可第一年后,特许经销商须在28个省设立网点。经销商须有足够的原厂生产的零配件储备。特许经销的乘用车车辆类型为汽油车、电动车、氢能车、混合动力车、汽油/电动车,汽油/氢能车、液化石油气汽车/压缩天然气汽车”。
通过银行和金融系统渠道支付购车款。车辆订单预付款不能超过车辆价格的10%。从签订订单之日起,订购新车交付时间不得超过45天。购车者支付全部车款后,经销商应在7天内交付车辆。
进口新车辆应装备制动防抱死系统(ABS)、速度限制或调节装置。排量大于1.2L的车辆应配备两个前安全气囊(驾驶员位置和副驾驶位置)、前后排座椅头枕、挡风玻璃和后窗除霜和除雾功能及儿童安全座椅固定装置。
保修期5年,重型车辆保修里程8万公里,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10万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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